最低成人价: --
D 1 第 1 天 上海-重庆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重庆指定酒店
D2212/上海虹桥07:34-重庆北20:10或D2216/上海虹桥08:42-重庆北21:13
上海乘动车或飞机出发,前往美丽的山水之城、富有活力的中国西部魅力之都【重庆】;抵达后接团,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备注:飞机往返增加250元/人
D 2 第 2 天 蚩尤九黎城-乌江画廊-龚滩古镇
早餐:酒店享用 中餐:长桌宴 晚餐:乌江鱼宴
彭水或龚滩指定酒店
07:00出发前往九黎城(距离重庆市城区约210公里,车程约4小时)
11:00抵达【蚩尤九黎城(游玩时间不低于1小时)】景区以苗族始祖蚩尤文化为主线,由40余处单体景观建筑构成,集苗族文化于一体,延续了苗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重现“九黎之城”历史风貌,。
12:00享用【长桌宴】
12:45可自费150元/人乘坐乌江画廊游船游览【乌江画廊(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山似斧劈、水如碧玉、虬枝盘旋、水鸟嬉翔”、 “奇山、怪石碧水、险滩、古镇、廊桥、纤道、悬葬”构成了乌江画廊的景观要素。特别是荔枝峡、白芨峡、土坨子峡是乌江画廊的精品,清代诗人梅若翁赞叹:蜀中山水奇,应推此第一。天险乌江·百里画廊,后游船抵达【龚滩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享受古镇淳厚古朴的民风民俗。
18:00品尝【乌江鱼宴】
19:30晚上特别赠送【阿依河篝火晚会】或【苗祖蚩尤表演】(此项目为赠送,根据旅行社适时安排,如因住龚滩仁义、天气等因素无法参加,无任何费用可退)
20:30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D 3 第 3 天 阿依河-武隆天坑三桥
早餐:酒店享用 中餐:自理 晚餐:竹笼宴
武隆指定酒店
08:30抵达【阿依河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2.5小时)】很有特色的原生态景区,具有典型的峡江峡谷风光,原始古朴,相当漂亮。河内水质清冽,有深有浅,游鱼随处可见,古朴典雅,与自然山水和民族风情完美结合。
11:00前往武隆,中餐自理
14:30前往【武隆天坑三桥(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以天龙桥、青龙桥、黑龙桥天生三座规模庞大,气势磅礴的石拱桥称奇于世,景区内,林木清秀,植被丰厚,苍翠欲滴,飞泉流瀑遍布其间,包容了山、水、泉、峡、峰、瀑等众多景色。灌木丛生,覆盖三桥,更显得三桥历经千年之沧桑。
18:00用晚餐【竹笼宴】
19:00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D 4 第 4 天 磁器口-红岩村-轻轨穿楼-洪崖洞-解放碑
早餐:酒店享用 中餐:江湖菜 晚餐:自理
重庆指定酒店
08:00前往重庆(距离重庆市城区约183公里,车程约3.5小时)
11:30抵达重庆,享用午餐
12:30前往【磁器口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60分钟)】蕴含丰富的巴渝文化、宗教文化、沙磁文化、红岩文化和民间文化,各具特色。一条石板路,千年磁器口,是重庆古城的缩影和象征,被赞誉为“小重庆”。
14:00前往【红岩村(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原名“红岩嘴,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八路军驻渝办事处设于红岩村。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曾在此生活、工作,历时8年,为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5:00前往【李子坝看轻轨穿楼(游览时间不低于15分钟)】
15:30前往【洪崖洞(游览时间不低于60分钟)】以具有巴渝传统建筑特色的“吊脚楼”风貌为主体,通过分层筑台、吊脚、错叠、临崖等山地建筑手法,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立体式空中步行街”。
17:00前往【解放碑(游览时间不低于30分钟)】位于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业步行街中心地带,是抗战胜利的精神象征,是中国唯一一座纪念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碑。
17:30特别赠送【WFC观景台(游览时间不低于30分钟)】重庆最佳360°都市全景观赏地,海拔590米的西部第一高楼。在会仙楼原址上修建而成。被誉为“西部之巅,云端观景”,更荣获“重庆十大地标之首”。
18:00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D 5 第 5 天 重庆-上海
早餐:酒店享用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D2214/重庆北07:14-上海虹桥19:20或D2218/重庆北08:38-上海虹桥20:29
早餐后,约定时间集合,根据回程时间送站,结束愉快的旅程......
了解旅程中的自费景点:
Ø 不含天坑换车 40元/人(必须消费) |
1. 不含阿依河青龙电梯(往返)50元/人(自愿消费);不含阿依河竹筏放歌 80元/人(自愿消费);不含乌江画廊 150元/人(自愿消费);不含团队餐 30元/人/餐 (自愿消费); |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甲方)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对于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费项目 (以下自费为行程内所有推荐自费,凡是推荐行程以外的自费及购物店,将赔偿客人500元/人) | ||
自费项目内容(以下套餐包含:门票+服务费) | 挂牌价 | 是否必须消费 |
阿依河青龙电梯(往返) | 50元/人 | 否 |
阿依河竹筏放歌 | 80元/人 | 否 |
乌江画廊 | 150元/人 | 否 |
天坑换车 | 40元/人 | 是 |
团队餐 | 30元/人/餐 | 否 |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在旅行途中发生前将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4、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请仔细阅读以上自费项目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此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
退改规则:
行程开始前15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于安全考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
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本产品是按1成人占一张床位报价,每位成人游客都须占床。产品的儿童价格均为不占床的价格。当1成人携带1儿童出行,预订时儿童必须选择“成人价格”选项。12岁以上儿童与成人同价,请按成人提交。2岁以下儿童请在提交订单时备注,客服人员将联系您收取婴儿费用。
如产品确认单中的条款约定与旅游合同主协议(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以产品确认单中的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