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
送签地:北京;
入境次数:一次;
有效期: 3个月;
最长停留时间:15天,以入境海关签发为准;
办理周期:收齐材料后预计10工作日,不含审核资料、邮寄和节假日时间。
是否销签:否;
是否需担保金:否;
受理范围:长期居住地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地区的申请人;如户籍不在以上地区,请提供以上地区在有效期内的暂时证或居住卡原件。
温馨提示:
* 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 护照请自行留底,请不要邮寄护照套!
* 为保证材料准时顺利抵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 下单请备注准确回寄地址,邮寄资料时请在快递单上备注订单编号;
注意事项:
1. 有过日本境内生活工作者或非法滞留者暂时无法受理;
2. 城有过日本拒签记录的申请人,拒签风险较高,请谨慎办理;6个月内有过拒签记录的申请人无法受理,敬请理解;
3. 如有直系亲属在日本居住生活,则需办理探亲签证,不能申请旅游签证;
4. 居住地或户籍为辽宁抚顺、河北藁城、无极、天津蓟县等敏感地区的申请人请谨慎办理;
5. 商家收到资料并审核后,如办理人资料和情况不符合受理要求,有权将您的订单操作退款,资料到付寄回,敬请理解。
6. 当您获得签证后,请认真仔细核对签证上的护照信息,签证类型,入境次数,有效期,停留期,限制条件等条款,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商家联系,联系领事馆签证处协助处理,如未检查而发生的旅行机票酒店等后续问题与我司无关。
免责声明:
* 页面公布的办理时间、签证有效期以及停留天数等,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使馆签发的签证内容为依据;
* 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旅游旺季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领事馆在旅游旺季及遇到系统问题会延缓出签,商家不为此担责;
* 商家不建议您在收到签证之前支付机票、酒店等任何费用,如遇拒签或由于使馆原因导致的延期出签,商家不对您的机票、酒店等损失负责。如果您的护照在办签过程中不幸丢失或损坏,商家最多赔付您500元。
以上敬请理解。
第一条:相关材料交付
1. 如商家标注,只收电子版的签证资料,则一律不收原件。
2. 如需要收原件的材料,则一律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
3. 商家受理时间是从商家收到申请人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材料之后开始计算,申请人在交付产品时如需要往返邮寄,需要另外预留时间。
4. 签证付款后,费用领馆不会退,请谨慎下单。
第二条:签证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签证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代为预约、签证材料制作整理、翻译或使领馆允许的代送服务。具体签证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商家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2. 签证产品是以客人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前提。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为使领馆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必备材料。使领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增补其它材料时,申请人应及时提供效真实的材料。一旦增补材料,不能在原受理时间内出签,客人的行程可能会受影响。鉴于,上述情形并非旅行社所能控制,客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商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如申请人办签过程中,领馆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审核导致未能及时出签或拒绝出签的,申请人应及时告知旅行社,客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但商家协助申请人减少损失。
4. 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商家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三条:签证产品价格
1. 商家保留因领馆调整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签证产品价格的权利。
2. 商家给申请人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第四条:订单生效
1. 订单生效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所需要的签证材料,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商家有权取消订单。
第五条:申请人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若申请人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申请人必须及时通知商家解除所做预订,包括放弃整张订单、减少办理人数,同时申请人还须承担商家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2. 已付款的订单,如未产生签证费用的,将全额退款。如已产生签证费用,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更改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如申请人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及时通知商家,商家会尽量满足申请人的需求,但申请人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2. 订单生效后,商家更改申请人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a. 非商家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使领馆临时闭馆、使领馆延长受理工作日等,商家会尽力协助申请人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b. 因商家原因引起的更改,致申请人不能实现办理签证的目的,商家将会退还所收取的签证费用。
第七条: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
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如因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赔偿商家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 申请人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
3. 使领馆在受理签证材料时,会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增补材料,请申请人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如因为增补材料而致使领馆无法在原受理时间内签发签证、进而延误申请人原定行程的,责任自负。
第八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1. 第三方指在办理签证事宜中涉及的签证机关、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
2.于商家无法控制,申请人与第三方出现的下列情况,商家应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3.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商家可协助办理。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商家损失费用。
* 有过日本境内生活工作者或非法滞留者暂时无法受理;
* 城有过日本拒签记录的申请人,拒签风险较高,请谨慎办理;6个月内有过拒签记录的申请人无法受理,敬请理解;
* 如有直系亲属在日本居住生活,则需办理探亲签证,不能申请旅游签证;
* 居住地或户籍为无极辽宁抚顺、河北藁城、、天津蓟县等敏感地区的申请人请谨慎办理;
* 商家收到资料并审核后,如办理人资料和情况不符合受理要求,有权将您的订单操作退款,资料到付寄回,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