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桂林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桂林大公馆 或 漓江大瀑布酒店
FM9176//21:10-00:10 上海浦东T1-桂林两江
上海浦东机场飞赴桂林,抵达桂林后车往市区,入住酒店休息。
参考航班:FM9176//21:10-00:10 上海浦东T1-桂林两江
D 2 第 2 天 桂林-漓江-桂林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桂林大公馆 或 漓江大瀑布酒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车程约45分钟),乘三星船游览山水【漓江】(约4小时,船上享用午餐),欣赏山水画廊的秀丽风光,舟行云流,佳景纷至沓来;欣赏造化的天工神笔丹青,感受“船在青山顶上行”的真意……漓江美景,尽收眼底。山水合一,融于景,景寓于情,人景交融,仿佛置身画中……闲逛阳朔著名的【西街】(约2小时),这里是中西文化交融荟萃之地,也是著名的美食一条街;晚餐品尝当地啤酒鱼风味,车返桂林,入住酒店休息
D 3 第 3 天 桂林-北海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含
北海富丽华酒店 或 北海香格里拉酒店
早餐后,乘高铁或动车前往北海(约4.5小时),游览【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约90分钟)红树绿, 碧海万垠波, 九曲迤逦浮水栈,椰高柳坠小舟梭......景区由红树林观光带、金滩和主园区三部分构成。区内百种鸟类、昆虫、贝类、鱼、虾、蟹等生物在此繁衍栖息,是我国罕见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在这里可欣赏群鹜飞天,蓝天碧海,红日白沙的诗意画卷,“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这里可得到验证;入住酒店休息;自由闲逛北海;享用下榻5星酒店内的自助晚餐。
D 4 第 4 天 北海一日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北海富丽华酒店 或 北海香格里拉酒店
早餐后,游览【北海银滩】,银滩位于北海南部的海滨,距北海市区约8公里,西起侨港镇渔港,东至大冠沙,由西区、东区和海域沙滩区组成,东西绵延约24公里。北海银滩面积超过大连、烟台、青岛、厦门和北戴河海滨浴场沙滩的总和,而平均坡度仅为0.05。沙滩均由高品位的石英砂堆积而成,在阳光的照射下,洁白、细腻的沙滩会泛出银光,故称银滩,北海银滩以其“滩长平、沙细白、水温净、浪柔软、无鲨鱼”等特点,而被称为“中国第一滩”。享用午餐,前往【北海老街】,北海百年老街---珠海路毗邻外沙岛,是一条百年老街,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遍布英国、法国、德国领事馆旧址,德国森宝洋行旧址和天主教堂女修院旧址等许多中西合璧的骑楼式建筑,见证了北海曾经的繁华,被誉为鲜活的“近现代建筑年鉴”。
D 5 第 5 天 北海-桂林-上海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MU9636//20:35-22:45 桂林两江-上海浦东T1
乘高铁或动车,前往桂林,抵达桂林后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约50分钟),她因山形酷似一匹豪饮江水的巨象而得名,是桂林名山之一, 主要景点有水月洞、象眼岩、普贤塔,附近还有隋唐开元寺仅存的舍利塔。水月洞紧靠江边, 漓水流贯其间, 如水中浮月,山石垂入水中又如象鼻饮水漓江, 景致极佳, 唐宋以来即为游览胜地。
宋蓟北处士《和水月洞韵》诗: “水底有明月, 水上明月浮。水流月不去, 月去水还流。”游览【榕湖杉湖景区】
游后行程结束,乘飞机返回上海。
参考航班:MU9636//20:35-22:45 桂林两江-上海浦东T1
1、此行程两人起订,一团最多6人,2人出行安排司机兼导游。
2、满4人即可立减600元/人,满6人即可立减1100元/人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20周岁-69周岁的客人可自行在线订购产品;
20周岁以下及70周岁以上的客人需有20周岁-60周岁的加人陪伴参加,70周岁以上客人需与我司签订身体健康协议及免责协议;
由于服务能力有限,本产品不接受70岁以上客人单独报名参加,敬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