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象山
早餐:自理 中餐:有 晚餐:自理
象山特色民宿
无
约06:30
巴士
行驶时间: 约 4小时 30分钟
导游在人民广场博物馆南大门(乘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下车1号出口走路10分钟即达)或汉中路地铁站3号出口(乘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下车3号出口即达)接待; 本线路按签约先后顺序排座位(先左排后右排),不受理尽量靠前的特殊需求,由于交通管制可能会更换集合地点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敬请谅解!集合乘车出发前往象山
约08:30
前往游览杭州湾跨海大桥(行驶时间约40分钟)
约11:30
享用【中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1小时,餐标30人民币人/餐
约12:30
前往游览东旦沙滩(此景点无门票景点费用,游览时间约1小时)东旦沙滩未经开发,如一块未经雕琢的碧玉,处处在洋溢着自然的淳朴。蓝天、碧海、青山;阳光、沙滩、海浪……(安全起见,不可下海)
约15:00
自由活动
民宿内免费卡拉OK欢唱(为保证其他游客的休息时间卡拉0K不得超过晚上9点,敬请谅解)以及棋牌(超过晚上12点需另付费40元/人可畅打,敬请知晓),或者免费时令采摘体验(详情请咨询跟团导游)
约17:00
享用【晚餐自理】,餐费敬请自理,用餐时间约1小时,自理象山影视城80元/人,赠送价值888元一桌海鲜餐
约18:00
入住 象山特色民宿
D 2 第 2 天 象山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有
象山特色民宿
无
约07:00
享用【早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30分钟
约08:30
前往游览东门渔村(此景点无门票景点费用,游览时间约1小时0分钟)东门渔村与石浦渔港隔海相望,著名影片《渔光曲》取景于此。清一色的现代民宅,海面漫天的桅杆,高扬着大红龙旗,岸边耸着的“浙江渔业第一村”的大理石碑,让人觉得,这里的空气中都带着一个现代的“渔”味
约12:30
享用【中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1小时,餐标30人民币人/餐
约13:30
渔光曲号环港环岛游(旅行社优惠价50元/人,敬请自理,10人成行,不足10人取消行程,约2小时)渔光曲号环港环岛游是象山海上旅游的新兴项目,舒适的游艇将带您环游美丽的石浦港及其周围岛礁,让您真正领略石浦港的山海风情。石浦港,是我国闻名遐迩的中心渔港,二类开发口岸,素有“东方第一渔港之称”
特别说明:自费项目均是建议性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酌情参加,如以上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
约17:00
享用【晚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1小时,餐标30人民币人/餐
约18:00
前往游览石浦渔港古城(费用不含,40元/人,敬请自理)游玩石浦古城·海峡广场有声电影《渔光曲》在石浦取景拍摄。其中电影主题曲《渔光曲》都说是聂耳谱写,所以今天的石浦中心海峡广场有聂耳全身汉白玉塑像。
约19:00
入住 象山特色民宿
D 3 第 3 天 象山—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无
约07:00
享用【早餐】,餐费已含,用餐时间约30分钟
约08:00
象山影视城(挂牌价150元/人,旅行社优惠价80元/人,自理后赠送一餐海鲜餐,10人成行,不足10人取消行程,约2.5小时)象山影视城,以灵岩山为大背景,结合了当地的山、岩、洞、水、林等自然景观,围绕游客体验性、影视趣味性、旅游互动性,打造中国实景电影主题乐园游客在影城中可亲身体验电影声音合成制作,木偶戏、皮影戏、励志魔幻剧、“天地英雄”情景剧、影视梦工厂体验剧等,一天36场轮番上演,免费观看。除了常规演出,过年期间有影视庙会,早春时节有踏青节、风筝节,“五一”、“十一”有影视嘉年华,暑期盛夏有万人狂欢泼水节等等。同时,通过复原街道、酒馆、客栈等影视场景。象山影视城相继接待拍摄《神雕侠侣》《赵氏孤儿》《西游记》《大轰炸》《四大名捕》《王的盛宴》《钟馗伏魔:雪妖魔灵》《琅琊榜》《芈月传》《太子妃升职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810多部影视作品。
特别说明:自费项目均是建议性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酌情参加,如以上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
约11:30
享用【中餐自理】,餐费敬请自理,用餐时间约1小时
约15:00
前往游览【溪口老街】(此景点【无】门票景点费用,游览时间约1小时30分钟)(小景点门票需自理)为蒋介shi的出生地及蒋氏父子的故居,民国时期一度成为国民dang指挥中心,口虽小,却曾经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风暴眼。蒋介shi、蒋经国皆出生于此,大权在握后还经常回来,并在此策划了许多历史事件。张学良将军西安事变后,也曾被软禁于此,亲手栽下的五棵楠树仍生机勃勃,中国历史在这留下了深重的痕迹
约17:00
巴士
集合乘车返回上海人民广场散团,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导游举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工作人员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